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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类别: 多边  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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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约通过时间: 1966.12.16  条约生效时间: 1976.03.23 
保存机关: 联合国秘书长  领域: 政治 
我国签署时间: 1998.10.05  签署地点: 纽约 
我国批准/核准/ 
接受/加入时间:
  条约适用于 
港澳情况:
 
对我国生效时间:  
我国声明保留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98年10月5日签署本公约,同时声明:台湾当局于1967年10月5日盗用中国名义对《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所作的签署是非法的和无效的。中央政府为澳门特区所作声明如  
其他: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三十九条,《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的有关规定继续有效,通过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予以实施。(2)“公约”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