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外交部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阿曼苏丹国政府关于阿曼苏丹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保留名誉领事馆的换文
类别:
双边
文本:
中文本
预览
条约通过时间:
条约生效时间:
1997.07.01
保存机关:
领域:
领事
我国签署时间:
1997.04.04
签署地点:
北京
我国批准/核准/
接受/加入时间:
条约适用于
港澳情况:
对我国生效时间:
我国声明保留情况: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