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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当局和葡萄牙共和国主管当局关于一九九八年四月二十一日于北京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第十一条(利息)第三款第一项第六目和第二项第五目所适用机构的协议

类别: 双边  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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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约通过时间:   条约生效时间: 2017.05.07 
保存机关:   领域: 税收 
我国签署时间: 2017.04.07  签署地点: 北京 
我国批准/核准/ 
接受/加入时间:
  条约适用于 
港澳情况:
 
对我国生效时间:  
我国声明保留情况: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