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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圣基茨和尼维斯联邦政府关于将圣基茨和尼维斯联邦驻香港领事机构改为“圣基茨和尼维斯联邦贸易办事处”的协定
类别:
双边
文本:
中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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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约通过时间:
条约生效时间:
1997.07.01
保存机关:
领域:
领事
我国签署时间:
1997.06.26
签署地点:
纽约
我国批准/核准/
接受/加入时间:
条约适用于
港澳情况:
对我国生效时间:
我国声明保留情况:
其他: